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区别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的原理、原则中推演出有关个别性知识,其思维过程是由一般到个别;归纳推理则是由个别或特殊的知识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其思维过程是由个别到一般。 一般来说,演绎推理的前提数量是确定的,归纳推理的前提数量的多寡是不定的。
演绎推理的结论原则上不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围;而归纳推理的结论,一般要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围。 演绎推理的结论与前提的联系是必然的,只要前提真实、形式有效,其结论必定可靠;而归纳推理的结论与前提的联系不一定是必然的。
演绎和归纳法的定义
演绎推理 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 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