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三防是指人防,物防,技防。
一、人防
要求全市各学校必须配备保卫甚至是专业的保卫人员和内保,要求男保卫人员的年龄不能超过50岁、女保卫人员不能超过48岁,老弱病残、有精神病史和犯罪前科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校园保卫工作。
二、物防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必须增设围墙、大门,并督促各学校购买警用叉、狼牙棒等基本的防范设备,在购买前也要准备木棒等最基本的防范工具。从4月开始,市教育局就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了督察。第一阶段实行学校自查和推磨式的学校间交叉检查;第二阶段,在区县之间展开交叉检查;第三阶段,市教育局以在三园区普查和区县抽查的方式进行专项督察。
三、技防
从2005年开始,教育局就把安装视频监控和红外线报警,灯防控措施纳入了校园保卫工作中。其中,城市学校相对落实较好,而乡镇学校由于资金问题落实相对较差。目前,各级政府正积极研究落实资金问题,将尽快落实技防设施。近日,市职业技术学校、射洪职中等“9+3”学校就分别投入40多万元增加技防设施,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