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2、  国际私法;3、国际经济法概论;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2、中国法律思想史;3、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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