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没有定向生这一说法,只有高考才有定向生这一说法。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定向志愿录取定向生,并在录取通知中注明定向地区或部门。考生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定向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待遇外,还可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如果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定向生经教育后仍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的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直到服务期满之后,才能进行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