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说主旨

爱莲说主旨

全文以物喻人,托物言志。通过对莲花的描写和赞美,歌颂了君子“出淤泥而不染”的美德,表达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品格和对追名逐利的事态的厌恶和鄙视。

写作风格

在写法上,《爱莲说》具有“说”这一文体的共同特点,即托物言志。文章从“出淤泥而不染”起,以浓墨重彩描绘了莲的气度、莲的风节,寄予了作者对理想人格的肯定和追求,也反射出作者鄙弃贪图富贵、追名逐利的世态的心理和其追求洁身自好的美好情操。同时,文章还运用了对比,反衬的手法,在文中几次以菊、牡丹衬托莲之美;还把菊花的隐逸,牡丹的富贵和莲花的高洁相对比,使“爱莲”之一主题得以加深,没有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三种形象的对比,起到了突出中心,加深立意的作用,手法可谓高明之极。而且,文章以一个“爱”字贯通全文,使得文章结构严谨。

创作背景

据清邓显鹤《周子全书》《年谱》记载:“八年癸卯。先生四十七,正月七日,行县至于都,邀余杭钱建侯(拓)、四明沈希颜游岩题石,并有诗刻石。五月,作《爱莲说》,沈希颜书,五抟篆额。钱拓上石,即十五日事也。”先生四十七,即嘉祐八年(1063)。《赣州府志》记有爱莲书院,云:“爱莲书院在城北,其地原为督学试院,有周茂叔莲池遗迹。”又有爱莲亭条目:“濂溪书院旧在东北玉虚观左······”这些记载充分证明,北宋嘉祐六年(1061)至治平元年(1064)周敦颐任虔州通判时,已建莲池,并于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挥笔题写《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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